2024年2月8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全额”收购电量主体变化
与此前不同的是,此次文件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定义为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两部分组成。这意味着,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保障收购的责任主体,从电网一家变成了电网与电力市场主体共同承担的收购责任。但对于电力交易市场来说,能否收购、以多少钱收购,这将成为一个完全由市场决定的问题。
文件明确指出了,因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原因、电网安全约束、电网检 修、市场报价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的,对应电量不计入全额保障性收购范围。
突出了市场化方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消纳,市场化交易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共同承担收购责任。
收购电价的变化
此次政策体现了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价格由全部政府定价转变为部分政府定价,其余部分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价格的重大机制转变,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中市场化交易电量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为可再生能源入市提供了政策基础。
另一方面,在电网并网接入、保障性收购、电力调度、电力交易方面,此次文件也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量的“优先权”。
对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影响
将会有更多的电量将参与市场化交易,同时也意味着市场化的售电压力将提高,在未来电力市场化程度较高时,市场价格将会发挥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电价将会下降,甚至出现零电价和负电价,如果无法提前预测电价并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或将会导致新能源投资商减少投资,或者调整投资的方向。
同时,加大可再生能源的竞争能力,将一大批不稳定,效率不够高的电厂淘汰掉,促使更新换代。
可能给储能行业带来的影响
1.间接鼓励风光企业自己去市场找买家,投建储能,形成市场竞争;
2.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厂和储能电厂合作,也许是在电力交易层面上的联系,也或许在技术层面统一调控(提高电网 稳定性)的联系;
3.储能能够平衡可再生能源发电不稳定性的问题,不至于出现负电价,减弱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难点;
4.增加储能行业的收益率;
5.激发用户侧储能需求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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