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
构建与碳达峰相适应的绿色投融资政策体系,不断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加大对节能减碳项目实施、技术研发等支持力度,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差别电价等环保电价政策。集中相关扶持政策向低碳产业园区倾斜,在园区用地方面给予优先保障,支持园区企业发展。积极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市场化机制建设,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
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运行灵活性。积极建设智慧能源系统,加快推进“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探索智能配电网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终端直接应用。加强用户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培育柔性电力负荷,建立健全基于价格激励的负荷侧响应机制。引导自备电厂、传统工业用电大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开展跨省(区)调峰互济,完善区域调峰互济协调联动机制,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加强绿色低碳能源技术研发应用。抓住能源绿色、低碳、智能发展的战略方向,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电网、新型储能技术、动力电池、氢能制储运用、新型高效太阳能发电和大容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等能源技术的研发、引进和应用,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以技术进步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依托全省新基建“761”工程建设,促进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原文如下:
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
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能规划联〔2023〕233号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各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