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随着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现行平面化的海域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需要,不仅容易造成海域资源配置中的权属冲突,不利于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也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发展。
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促进空间合理开发利用。2020年8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意见的函》,明确支持我省探索海域立体分层设权。
为此,我厅在指导有关地市推进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政策,预期将为解决权属交叉重叠问题、提升海域立体空间利用效率、推动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政策解读
二、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分为五个部分。
(一)明确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的范围。主要结合我省用海管理实际,对可以实施和不可实施立体分层设权管理的用海活动类型作出界定。
(二)强化海域使用论证。主要从用海活动的必要性、合理性、兼容性以及利益相关者协调一致性等方面,对实施立体分层设权管理的用海项目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规范用海报批程序。主要明确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项目用海审批的权限,并区分申请海域是否已设立海域使用权,对其报批程序分类作出规定。
(四)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主要明确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项目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五)做好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主要明确新申请用海项目办理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以及原海域使用权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