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文件指出,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眉山光伏)与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晶硅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国晟)、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国晟)分别签订了硅片采购框架合同、电池片销售框架合同。
上述两份合同的具体内容为,眉山光伏将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安徽国晟采购1.45亿片单晶硅片,向江苏国晟销售A级G12异质结电池片产品700MW。两份合同的履行期限均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琏升科技表示,前述采购及销售协议的签订金额预计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100%,绝对金额超过2亿元。
此外,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交易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眉山琏升和安徽国晟具备签署硅片采购框架合同的主体资格,眉山琏升和江苏国晟具备签署电池片销售框架合同的主体资格,相关合同签署真实,内容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