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新闻发布会。8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海洋发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相关情况。市海洋发展局副局长王晓训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王晓训 市海洋发展局副局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海洋领域营商环境竞争力在全国、全省进位争先,全面推进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近日,我市印发实施了《青岛市海洋发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创建“碧海红帆 引领深蓝”党建品牌,在海洋领域努力打造“海洋好办”服务品牌, 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海洋领域营商环境。下面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青岛市海洋发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制定背景及过程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在持续深化“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过程中, 把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围绕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市海洋发展局组织走访调研涉海重点企业问需问计,组织有关专家和用海主体召开海洋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征求专家人士和各区市海洋发展主管部门意见。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逐条研究条款细节,制定了《青岛市海洋发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
《青岛市海洋发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主要内容和特点
“二十条措施”共分4部分、5个方面20条,主要围绕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 “六大专项提升行动”制定具体措施。
坚持提质增效,在持续优化服务环境上下功夫
服务好不好,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服务能力强不强、效率高不高,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满意度、获得感。
一是在服务标准上再提升。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智慧化能力品质提升活动,提服务、优流程、减材料,实行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推行“一次办好”“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持续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服务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在服务能力上再提升。坚持“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大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浓厚氛围。针对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推行“首问负责制”“帮办代办”等特色服务,实行专人对接、事前介入、上门服务、全时服务等更直接更便利的服务,不断提高审批效能,保障项目尽快落地投产。
三是在服务品牌上再提升。扎实落实优化服务一揽子政策,打造“海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品牌辐射带动作用,将品牌文化影响力全面推向窗口工作,形成密切协作、为民服务的强大合力,切实当好企业的“贴心人”和“服务员”,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精准畅通,在持续优化用海要素保障环境上下功夫
针对当前用海需求及发展存在的问题,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化项目用海审批程序,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指导。用足保障政策,为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主动服务,靠前发力,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引导项目科学选址,落实节约集约用海要求,合理确定用海方式,规范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正式受理项目用海申请之后,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项目用海手续办理,推动项目顺利落地,争取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是优化用海审批程序。对违法违规用海查处和问责尚未到位、利益相关者协调尚未完成等暂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可以先行开展用海论证和专家评审等技术审查工作,大力提升用海要素供给能力。
三是项目用海与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一并审查,对利用“未批已填”历史遗留围填海、无新增围填海的项目,可在提交海域使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竣工验收测量报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与竣工验收测量报告合并审查;在项目用海批准并全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后,对填海竣工验收申请直接下达批复。
坚持公平有序,在持续优化市场环境上下功夫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能够保证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竞争力,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至西海岸、崂山等7区市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打通赋权最后“一公里”,提高政务事项办理效率。
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发布青岛市海洋发展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完善具体审批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定时做好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认领,推动审批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
三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做到清单外无许可,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能,为企业和群众营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服务环境。
坚持科学供给,在持续优化人文政策环境上下功夫
聚焦海洋领域在政策制定、落实上的难点、堵点问题,重点抓好政策供给、兑现。
一是推动“海洋15条”落地见效。以《关于贯彻落实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的实施细则》为抓手,支持现代渔业、航运服务业等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突破发展,推动海洋人才集聚与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构筑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要素生态。
二是实施海洋人才发展计划。以《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为统领,落实《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激励办法(暂行)》,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产业聚才、人才激励和服务保障政策兑现。支持海洋领域人才参评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和计划,赋予头部企业以及具备相应条件的海洋领域高成长性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自主荐才权,推荐的人才择优纳入市级人才工程进行培养和资助,激励我市海洋人才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预计到2025年,全市海洋人才总量达到60万人左右。
三是强化海洋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深入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项目推进机制,市委海洋委办顶格协调、顶格推进,定期召开全市海洋项目调度推进会议,9月份举行全市海洋重点项目观摩活动,协调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支持和推荐海洋重点项目申报省、市重点项目库,助力项目提能升级。建立问题反馈和办理机制,采取走访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推进解决制约项目发展的困难问题,推动海洋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以党建为统领,创建“碧海红帆 引领深蓝”党建品牌
长期以来,全市海洋发展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遵循,紧紧锚定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这个中心任务,突出党建引领促发展、坚持凝心铸魂固根基,积极探索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的新路径、新打法。特别是今年以来,市海洋发展局坚持政治引领、聚焦服务导向,围绕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谋篇布局、精准发力,在强化海洋发展统筹机制、加快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做大做强海洋新兴产业、深化海洋资源综合治理等工作中展现了新担当、实现了新作为。为进一步总结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经验,持续放大党建赋能驱动作用,不断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市海洋发展局深度挖掘海洋文化,吸收借鉴典型经验,总结提炼精神内涵,提出了“碧海红帆 引领深蓝”党建品牌。
“碧海”代表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海洋事业的战略要地,象征着新时代青岛海洋人的胸襟气度和责任担当。“红帆”寓意党的政治引领,指引海洋事业创新发展的旗帜和方向,引导我们在经略海洋中凝心聚力,扬帆起航,乘风破浪,追逐梦想。“深蓝”意为宽广浩瀚的海洋。“引领深蓝”代表在党建引领下,市海洋发展局锐意改革创新,深耕海洋发展,积极走向深远海,奋力打造海洋发展新高地,引领海洋发展新潮流,始终走在前、做表率。
通过创建“碧海红帆 引领深蓝”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功能,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增强广大党员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大潮中高举旗帜,乘风破浪,向海图强,争当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的“排头兵”。
下一步,市海洋发展局将把优化海洋发展领域营商环境与贯彻落实总书记对青岛海洋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起来,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扎实推动“二十条措施”落地落实,全力打造“海洋好办”服务品牌。聚焦“全面开创提升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水平”这一目标,突出“统筹谋划、海洋经济、治理服务”三条主线,抓实“大统筹、大平台、大产业、大治理、大服务”五个重点,不断发展海洋经济、优化提升海洋领域营商环境,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展现“海洋担当”、贡献“海洋力量”。